训练竞赛处职能
时间:2019-04-20 来源:作者:
训练竞赛处职能
1.负责学校训练竞赛工作体系的建立,制定全年训竞工作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,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情况;
2.负责全校训竞工作大数据管理平台的建立和运营;
3.负责学校代表队的设立以及全校运动员、教练员和裁判员的竞赛组织、教练员选聘、运动员选拔、裁判员派出和培训等管理工作;
4.负责学校训练竞赛业绩奖励综合改革办法的制定工作;
5.负责全校术科教师职称评定材料和资格审核工作;
6.负责全校代表队教练员的薪酬管理和运动员的补贴发放工作;
7.负责学校参加大型运动会及高级别单项赛事的组织工作;
8.负责全校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工作;
9.负责全校运动员技术等级的审批、申报和统计等工作;负责校内各单项裁委会审批裁判员的监督、指导、备案工作;
10.负责全校学生运动员反兴奋剂的宣传教育工作;
11.负责全校学生运动员的思政教育和综合素质培训工作;
12.负责主办北体大品牌赛事及承办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工作;
13.负责我校学生参加国际、国内各级各类体育赛事的审批、备案、成绩统计等工作;
14.负责全校训练和竞赛财务预算和审批工作;
15.负责学校训练竞赛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;
16.负责各运动项目裁判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;
17.负责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空手道分会的日常管理、竞赛组织、教练员、裁判员培训、网站维护等工作;
18.负责协调学校训练、科研、保障一体化体系的运行工作;
19.负责学校年度推免优秀运动员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;
20.负责学校训竞工作国际化交流的实施工作;
21.完成学校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