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训竞处】2019年北京体育大学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
时间:2019-04-17 来源:作者:
一、宗旨
遵守北京体育大学相关规定,遵守体育道德风尚,团结和组织热爱游泳以及支持这一运动项目的全体师生,不断提高游泳技能水平,促进游泳运动发展,互相学习,取长补短,再接再厉,勇攀高峰,以更快、更高、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再创佳绩!
二、主办单位
训练竞赛处
三、承办单位
中国游泳运动学院
四、比赛日期和地点
(1)比赛日期 :2019年5月29日-30日
(2)比赛地点:北京体育大学新游泳馆
五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(1)报名办法:
学生须以院系/年级为单位报名,并递交电子版报名表(见附件1)及由本人签字的《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》(见附件2),专项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在《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》中签字确认,非专项学生以本人为单位在《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》中签字确认,不填写《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》者,报名不予受理。
2019年05月19日前提交电子版报名表及纸质版《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》,填写报名表时请在所报项目栏中填写报名成绩,一旦报项不得更改。
参赛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:779018112@QQ.com
报名联系人:王奕达联系电话:18845243888
地址:北京体育大学游泳馆(旧)二楼会议室
六、参赛资格
(1)、凡我校在校学生(本科、研究生)、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。
(2)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:
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,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,参与者应身体健康,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。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,选择报名。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。
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:
1.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;
2.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;
3.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;
4.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;
5.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;
6.不适合本项运动者。在比赛中,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,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。
七、竞赛项目
自由泳:50米自由泳、100米自由泳、200米自由泳、400米自由泳;
仰泳:50米仰泳、100米仰泳、200米仰泳;
蛙泳:50米蛙泳、100米蛙泳、200米蛙泳;
蝶泳:50米蝶泳、100米蝶泳、200米蝶泳;
接力:男女4*50米游泳(教职工组)
八、竞赛分组
甲组:为北京体育大学游泳专项学生。
乙组:为北京体育大学非专项体育专业学生。
阳光组:为北京体育大学非体育专业学生。
教工组:为北京体育大学教职工。
九、竞赛规则
(1)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。
(2)比赛中各项目均以一次性决赛排定名次。
(3)比赛将进行资格审查,凡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者,取消该运动员所有参赛项目及取得的成绩。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、身份证备查,如查验时未能出示本人身份证件,则取消参赛资格。
十、赛前技术会议
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名次与奖励
各单项录取前3名,颁发获奖证书。
十二、联系人
王奕达联系电话:18845243888